Wednesday, August 11, 2010

我爱榴莲 =)

25-07-2010,我和我亲戚们一起去吃榴莲。RM10任吃,吃到你傻都可以。起初以为很值得,怎么知道任吃的都是普通榴莲,上车了 -.- 我们本来就打算要吃名震四方的猫山王,所以就叫了一粒来尝尝,一粒而已就已经50块了。味道是不错啦,之前吃的那些普通榴莲有几个都和它的味道差不多,不知道是我不会吃还是什么。那天的狂吃,是我第二天的痛苦!第二天我病倒了,热气。所以奉劝大家,适可而止,钱虽然要花得值得,不过也得照顾健康,别拿命来拼 J

还有网站噢?:


Eat All You Can,害你的:

各种各类的榴莲:

猫山王!:) :

好多啊~:

猫山王,一粒五十:

我们的战绩:


任你吃到饱,发烧的时候慢慢熬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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