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April 7, 2008

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

又来了!又来了!那个冰封已久的感觉又来了!我发觉,我开始对她有那么一点意思。可是这并没有使我好过,心情绷得很紧,因为她已经有了男朋友。我不想去和别人争夺某些东西,更何况是我朋友的女朋友。我越想越不应该,都在劝自己和她保持在安全范围。他们吵架,我做和事佬,他们冷战,我做中间人。我是不介意帮他们啦,不过我做和事佬还是中间人,都不想做第三者!可是他们之间真的存在太多问题,已经由不得我再去多管闲事了,所以我觉得还是让她自己去解决她的感情问题。

那一夜我在挣扎,如果大吉利事她们真的分手了,我是否就可以名正言顺去追求她呢?那以后和她的前度碰面,会不会尴尬呢?我不想因为一个女子而失去一个朋友,我也不想再失去眼前任何一些重要的东西,我错过太多次了。哇靠很烦啊!怎么办???

她,是一个好女生。虽然不是十全十美,但在我眼里,的确好过很多人多多倍了。我不想再做出一些糊涂的决定,我不想失去了才来后悔!我是真的动了情,我是爱她的!但我怎么对得起我的朋友???头痛...

可能,再过一段时间吧,等事情调淡之后再决定。不过我似乎还没有谈恋爱的心理准备,毕竟都停了两年,一时之间很难适应。所以,顺其自然吧!她也这么说...

我,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!
我,走进一个出不来的门!

3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是谁热烘的心,融化了你冰封已久的爱?呵呵,可见这女生并非池中物哦!我记得你在很久之前的一篇文章上有提到,你最擅长抢别人的女朋友。那么我想,现在就是你大展身手的时刻了!勇敢去爱,不要因为她有了男朋友所以放弃!除非你是特地去破坏一对幸福恋人,不然你就没有任何理由去放弃了!

ZhanYenn gGiEs said...

感谢感谢!我想说的就是,“擅长抢别人的女朋友”,这一句好像太抬举我了。而且就算是真的,都也是陈年往事。哈哈。

Anonymous said...

抬举?不会吧?你当之无愧咧!呵呵!虽然是陈年往事,不过黑社会金盆洗手,都可以摇旗从出江湖,何况你要从振雄风?对你来说,小事一幢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