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問題暫且不談。今天我面對一個滿艱難的選擇,可是我始終覺得我做對了。
我有一個朋友從奧克蘭回來馬來西亞慶祝她外婆 80 大壽,分隔五年餘的我們終於可以見面了!我能夠見到她其實真的很開心,畢竟她是認識我多年的知己,第一天與她見面之際就已經有聊不完的話題了。
她是一個非常有錢的人,是真的非常有錢,有錢到唯一的煩惱就是錢該怎麼花?呵呵。今天我們就相約去購物狂掃名牌,當然要買的人不是我,我沒那個本事。買到一半,我們就進了一間名牌店,她說想買一個腰帶給我(其實之前是我開玩笑要求的),結果選了一個將近 10 千的 Hermes。
這時候的我在掙扎!靠,這將會是我這輩子最貴最貴的禮物!心裡很想要說謝謝了!可是最後,我並沒有把這份禮物收下,我就說我不想要。為什麼呢?除了不想要閒言閒語,我覺得我沒必要收下一個這麼昂貴的禮物。我不是那種,买不起然後叫別人送的人。喜歡的東西,自己賺錢去買,不需要那麼低級靠其他人。還好她也體諒我,禮物就沒買了。不過最後還是逼我選了一個生日禮物,我就隨便選了一個完成她的心願算了。哈哈哈哈哈!
我想說的就是,每個人都有選擇,不要老是說被逼被逼,選擇在你手上,你是那個改變結局的人。可能事情發生的時候你不知道那一個選擇才是對的,不過冷靜下來思考,你會得到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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